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成功创建全国第一批节约型机关,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一是高度重视,完善制度体系。成立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与公车管理科负责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了能耗统计、定额管理、节电节水、绿色消费等节能管理制度;实行三级计量,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和消费台账,定期报送、分析和公示能源资源消费状况。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同比分别下降2.32%、2.16%、3.51%,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二是节能降碳,推行绿色办公。使用党政机关协同办公平台和浙政钉等线上办公,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降低空调使用频率,严格执行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绿色出行方式,少开一天车;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节能、环保、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办公用品。
三是源头减量,实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机关先行,高要求、严标准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反对粮食浪费,厉行节约,在食堂开展“光盘行动”,文明节约用餐,养成良好的节粮习惯;采取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等源头减量化措施。
四是加强宣传,提升节约意识。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和中国水周等活动;在各区域张贴设备节电、节约用水、空凋温度设定、减少使用电梯、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志;定期举办节能低碳的教育培训活动,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机关文化。